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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永平代表建议立法以规范企业职工持股
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1:15:00 阅读: 来源:洗衣机厂家

全国人大代表、大同煤矿集团董事长吴永平认为,目前我国针对企业职工持股的一些行政规章存在着许多差异和冲突,建议国家尽快立法予以规范。

据吴永平介绍,我国实行职工持股是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时诞生的。目前,国有企业职工持股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,参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,已形成一种产权方式,并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。实行职工持股的地区、企业及涉及的职工人数,包括资金量已有相当规模。

“但立法滞后的状况,已成为制约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健康、有序发展的主要因素,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制定和出台职工持股法律。”他告诉记者。

“职工持股的范围包括哪些?是否允许职工以人力资本出资?是否允许从国有股权、国有净资产和企业的工资基金、福利基金、公益金划出一定的比例向职工配送?如何为职工持股提供信贷、税收等方面的支持?……”吴永平说,这些都需要在新的法律中明确。

吴永平建议,除了对上述这些内容进行界定明确之外,还要规范职工股权的行使。应坚持“由持股组织间接行使为主,由职工个人直接行使为辅”的原则,在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由职工直接行使,而在其他类型的企业应由持股组织间接行使。这种持股组织应纳入国家的登记监督中。

他还建议,在法律责任的设置方面,原则可确定为“以民事赔偿责任为主,以行政、刑事责任为辅”,主要包括:第一,关于当事人违反持股组织登记管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;第二,关于持股组织管理人员违反法定职责、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、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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